12月1日秋冬防疫專案啟動,請民眾及醫療院所主動配合相關措施!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56UPsWnK5KgAKolUMz7uWw?typeid=9
發佈日期:2020-11-1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今(2020)年12月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請民眾及醫療院所配合落實。

一、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指揮中心指出,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

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需由啟程地政府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原則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報告內容需備有「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相關配套措施及應配合事項如下:
法文及西班牙文等非中文或英文版本文件,若屬「啟程地官方語言」,且航空公司啟程地之地勤人員能確認報告內容,可予同意受理。
表訂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之日期,以「報告日」及「工作日」計算,故可排除當地政府之國定假日。
檢驗報告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形式,但內容應清晰可辨識,且經審視需備項目完整無誤。
檢驗方法需採用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例如:PCR、RT-PCR、NAA、NAT等);至於血清免疫學(Immunoserology)檢驗抗原(Ag)或抗體(IgG或IgM),不符合本措施規範。

二、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
指揮中心表示,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上述場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除了有助於防範COVID-19外,對於其他各類經由飛沫、空氣傳播之疾病也能發揮防護效果。如果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是於戶外進行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方式進行管控,使民眾在場所或活動中能持續、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並請民眾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時,應避免前往上述場所,以及在不能保持社交距離時自主戴上口罩。也提醒公眾集會活動主辦單位應參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評估風險及制定相關防疫應變計畫,並盡可能落實實聯制及佩戴口罩。

三、 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
指揮中心表示,為防範國內醫療體系於秋冬季面臨武漢肺炎及流感疫情之雙重負擔,秋冬專案中已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四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修訂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同時並請地方政府持續督導所轄醫療院所,鞏固醫療院所防疫陣線。

指揮中心指出,國際疫情持續嚴峻,臺灣防疫得以有效控制,有賴邊境檢疫人員、醫療院所、醫療照護人員持續堅守崗位,以及政府、民間攜手合作,守護國人健康;請民眾持續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共同確保這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

8/26日防疫相關規定:

1.8/26日防疫相關規定:
(1)若有自國外返國者(8/7日起含轉機),需在家休息21日(居家檢疫14天、自主管理7天),請務必通知導師或學校。
(2)學生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請通報學校專線(註),並建議儘速就醫,並在家休養。通報專線(1)03-3126250#105、106健康中心(2)學務處專線03-3126250#310、311 (3)直接聯繫班級導師。
(3)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緩和,國際疫情仍嚴峻,但原則上進入學校,量體溫與戴口罩制度不變,需要實名制登記的場所也將維持原來的作法。
(4)師生們進入校園後,只要確保維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就不必強制戴口罩。
(5)學生搭乘免費專車或遊覽車進行戶外教學,因無法無持社交距離,故仍須戴上口罩。
(6)大型活動不受人數限制,但無法維持社交距離,仍須戴上口罩。
(7)疾管局目前措施: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務必戴口罩_八大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競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大型活動)。

0610教師周會轉知防疫規定

1.6/7日防疫解封相關規定:
(1)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但原則上進入學校,量體溫制度不變,需要實名制登記的場所也將維持原來的作法。
(2)師生們進入校園後,只要確保維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就不必強制戴口罩。
(3)學生搭乘免費專車或遊覽車進行戶外教學,因無法無持社交距離,故仍須戴上口罩。
(4)大型活動不受人數限制,但無法維持社交距離,仍須戴上口罩。
(5)防疫期間,冷氣使用原則及方式,教育局已來文公告相關規定,此部分由總務處負責處理。
(6)2樓餐廳採有條件性開放,請依照防疫相關規定,此部分營養師已公告相關防疫規定。

市府防疫訊息

轉知教局防疫訊息::
(一)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二)師生於教室內則應儘量拉開間距,以維持社交距離1.5公尺為原則。學校如因教室空間、授課人數等因素而難以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應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中6項原則辦理。
(三)積極鼓勵學生及教職員工於進校園時即戴上口罩,倘若無醫用口罩者,可用其他口罩(如布口罩、活性碳口罩…等)替代,另請各校務必留意並提供弱勢孩子必要之協助,並請避免標籤化情事。
(四)為確保國內社區及校園防疫安全,教職員工生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請落實自主健康管理14天,在校時亦務必配戴口罩。
(五)務必提高學校內教職員工生對自身健康狀況的警覺並每天量測體溫。如發現身體不適,請即配戴口罩立即就醫或在家休息,並即時通報學校。
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如附件。社交距離指引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 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避免出席展覽會、體育競賽、演唱會等近距離接觸之社交活動, 若必須出席則強制全程佩戴口罩。於防疫期間,政府機關或民間業者 應暫緩舉辦此類非必要性活動。本階段並應遵循以下規範: (一)一般規範: 靜風下,室內應保持 1.5 公尺、室外保持 1 公尺(空氣擾動 越強,飛沫飛行距離越遠,自主維持之社交距離應該越遠)。 惟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惟處於擁擠、 密閉之場所仍應佩戴口罩。 開會時不得進食,且飲料必須有杯蓋。 需面對民眾之開放式櫃台,建議改裝或暫時放置透明隔板, 以作為區隔。

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109年4月1日)

「臺灣兒科醫學會」醫院與兒科診所區域型防疫顧問名單

各諮詢據點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日上午「臺灣兒科醫學會」醫院與兒科診所區域型防疫顧問名單9時至下午5時,提供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諮詢防疫等事宜,如適逢醫師門診時間,請各校主動提供諮詢事項、聯絡人姓名及電話,俾利各服務窗口後續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