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Delta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高,自110年6月22日起,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無論有無症狀,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前,均須進行PCR檢測。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1661號函辦理。
二、 基於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1至14天,為避免因過早採檢致未能及時發現病例,復考量執行效益及防疫量能,爰可彈性調整於隔離或檢疫期滿前2日內安排採檢,惟須確保於期滿前可取得檢驗報告。
三、 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之境外生、大專校院境外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新生、境外非學位生等經專案許可入境對象,原規定於檢疫期滿後隔日採檢,為達政策一致性,此類個案採檢時間比照上開說明辦理。
四、 旨揭新增措施之檢驗費用以健保代收代付方式支付,惟受檢者須自付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及往返醫療院所搭乘防疫計程車之交通費用。
五、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研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或自國外入境者採檢通知單(範本)」及相關問答集,並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cdc.gov.tw)「COVID-19防疫專區」項下,請逕行瀏覽參考運用。

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5月21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465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一、依據本府110年5月31日府衛疾字第1100130414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社區COVID-19疫情有擴大趨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9日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衛生福利部爰辦理旨揭公告。
三、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處下載。
376735100E_1100048734_裁罰公告

為減少COVID-19感染及降低疫情傳播,自本(110)年5月3日起,第一類至第三類接種對象之同住者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實施對象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本年5月3日起開放COVID-19疫苗第一類至第三類實施對象(醫事人員、中央及地方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之同住者均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符合資格人員可逕至本府衛生局預約網址(https://bit.ly/3uojr8L)或各接種合約醫療院所(下稱接種單位)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專線預約,並依預約時間前往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

三、另針對AZ疫苗接種作業,接種單位自本年5月3日起無須以健保署API介接進行預約資格檢核,爰無需另編造該等人員名冊,請符合條件對象於接種時向接種單位說明屬於何類對象之同住者,由接種單位進行記錄,經醫師評估後執行疫苗接種,有關接種單位針對實施對象之身分認定方式請參考附件說明。

四、請接種對象於完成疫苗接種後,應妥善保存接種紀錄,同時依接種單位預約時間完成2劑疫苗接種,以建立完整之免疫保護力。

五、有關全國接種單位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首頁之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單元查閱。

六、檢附「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說明」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處下載。

七、疫苗接種相關問題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洽詢。

疫苗接種對象接種身分認定

桃園市龜山區南美國小防疫因應措施(110.05.14)

依據疾管局5月11日第2級防疫等相關政策與局端來文,本校相關因應措施說明如下:
【教務處】
1.除了資訊課和體育課之外,其他的科任課,請一律留在原班教室上課。
2.本土語課一律留原班教室上課。原民語、新住民語(教師有跨校教學)暫停,
駱老師閩語正常上課(需到原班教室)、客語范老師留學年主任班級上課。
3.圖書館閱讀課,開放還書(不借書)至下週三(5/19),即暫停圖書館閱讀課至
6/8。
4.課後班照常進行,請授課教師加強量體溫、清潔,全程戴口罩,加強防疫。
5.原訂5/21(五)晚間,辦理英語說故事決賽,改於5/27(四)8:00舉行。全程
直播,家長不入校,參賽選手道具以個人能攜帶為準。
【學務處】
1.即日起所有人員,在未達社交距離狀況下,都要戴口罩。
2.所有全學年宣導或表演取消,改以直播或班級宣導方式辦理。
3.操場升旗活動取消,改以廣播方式定期宣導。
4.每週教師週會以線上觀看會議紀錄方式進行。
5. 四年級游泳教學本學期暫停實施。
6.班級用餐請加強防疫,飲食方面避免分食及共食;餐廳不開放用餐。
7.校內社團從5/19(三)暫停至6/8(二);校內營隊(如合球、田徑、躲避球和
兒童樂隊)暫停至6/8(二)。
8.所有校外教學在6/8前暫停實施,之後再視疫情情況決定是否舉辦。
9.持續辦理:實聯制、每日量測體溫、校園及教室定期消毒與清潔。
10.學生身體如有不適建議在家休息,如有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
常等症狀,應配戴醫用口罩,儘速至指定醫院採檢就醫。
【總務處】
1.校園暫停對外開放至疫情和緩。
2.空調使用依規定開窗15公分。
3.校外人士進入校園一律戴口罩、量體溫、手部消毒、實名制。
【輔導室】
1. 學校教育志工65歲以上者,免執勤至6/8(二),但交通導護志工因未進校
園者例外。
2.各項親職講座暫停辦理。
3. 5/25在地化教學實地踏查暫緩辦理。
4.學習扶助成長測驗照常舉行,但會依狀況調整施測模式與人數。
5.志工感恩餐會及志工旅遊視疫情決定辦理方式。

全校從 110 年 5 月 17日(一)至 110 年 5 月 30 日(日)進行預防性全校停課,請家長參閱!

親愛的家長您好:

近來疫情升溫,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奉市府及衛生局建議,全校從 110 年 5 月 17日(一)至 110 年 5 月 30 日(日)進行預防性全校停課,其停課、補課、居家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辦法,經新冠肺炎緊急應變防疫會議通過後實施,在停課這段時間內,如同學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就醫,請同學在家做好居家健康自主管理,並請家長與老師保持聯繫,留意學校網頁上最新消息,謝謝您!

1、停課期間,請勿讓學生參加人口密集性的活動。

2、學校停課期間,應鼓勵學生自行在家複習,導師亦會採行線上或非同步教學進行,如因材網、學習吧,及教科書版本的防疫包教學;相關線上資源,一律放在學校網站的防疫專區,學生可上網利用。

疫情相關資訊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宣布,市府會依照相關防疫措施處置,而學校也會依相關規定配合,務必以師生健康為第一考量。

另外提醒:請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有需要外出,請務必戴口罩。

在家防疫:

1.佩戴口罩、勤洗手、打噴嚏或咳嗽時用手肘、衛生紙掩口鼻,同時馬上丟棄垃圾並洗手。

2.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並澈底洗淨。

3.建議家裡用稀釋的漂白水消毒清潔環境。

4.每日檢查:早、晚必各量一次體溫,並照實填寫登記表。

有症狀如何就醫:出現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佩戴口罩迅速就醫。

5.如出現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6.「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

(https://www.cdc.gov.tw)。

0511防疫升級相關規定,請大家配合保健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1)日表示,因應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致社區感染風險增加,為防範發生持續社區傳播,自即日起至 6 月 8 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如下:

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民眾須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未遵守規定且勸導不聽者將嚴格開罰。
所有集會活動需落實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否則應暫緩辦理。
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應確保民眾維持社交距離或全程佩戴口罩/使用隔板,並建立實聯制,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場所應暫停營業。必要時,將強制關閉休閒娛樂相關之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餐飲業應落實「用餐實聯制」、環境定期清潔/消毒,從業人員佩戴口罩、勤洗手,並協助顧客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公筷母匙等個人防護措施;非特定對象併桌共餐時,需維持適當區隔/使用隔板;無法落實前述措施之業者,建議民眾外帶用餐。
雙鐵(臺鐵、高鐵)、客運等大眾運輸禁止飲食;5月15日起,雙鐵城際列車禁站票。
指揮中心提醒,以上措施將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加強督導與稽查,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資料來源: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 … id=PHRzem5q4pU7_vHvVdCmRw)

疫情升溫之防疫措施

持續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保持手部衛生,放學後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如在不能保持安全距離的空間、密閉空間請務必戴口罩、勤洗手、量體溫、注意身體狀況。
如有發燒、腹瀉、上呼吸道、嗅覺味覺異常,請立即、確實戴上醫用口罩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公眾交通運輸工具。如有狀況請與學校保持密切聯繫。

「桃園市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區應佩戴口罩防疫措施」修正公告

一、依據本府110年4月8日府衛疾字第11000701051號函辦理。
二、旨揭措施內容如下:
(一)執行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 散之日止。
(二)執行對象及指定場所:出入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場及攤 販集中區之攤商、消費者、運送人及其他出入本公告指 定場所之人。
(三)應配合之防疫措施:應全程配戴口罩。
(四)違反前項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遵循者,依傳染病防治 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 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今其改善,屆期 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疫起線上看─因應疫情中小學電視頻道教學節目

一、疫起線上看─因應疫情中小學電視頻道教學節目共計84集(82部),包括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科技等4大領域,題材豐富且內容優質,適合作為課堂教學及課後補充教材。
二、 影片已置於教育部教育雲首頁「防疫不停學─線上教學便利包」,網址:https://learning.cloud.edu.tw/onlinelearning/,歡迎教師及學生線上觀看及運用。